- 政府補貼資助,助NGO可持續運作:
追溯至2001 年,社會福利局有鑑於社福界的實報實銷制度牽涉太多行政程序,所以改為整筆撥款津助制度。目的是鼓勵機構享有更多的自主權,更靈活地調配資源。可是,機構的「一筆過撥款」 只能用以提供「安老」、「家庭及兒童福利」、「復康」等服務。若機構想提供範圍以外的社福項目,需要自行發掘不同資源以維持服務。不少機構會成立社企,透過自負盈虧方式,把賺取的利潤再投入業務,維持服務。但當時不少社企因為缺乏資金營運而結業。有見及此,政府提供了不少資源協助NGO成立社企,希望社企能夠長遠地運作。以下是政府提供給NGO成立社企的資助計劃:
伙伴倡自強:「伙伴倡自強」向NGO提供種子基金,成立社企。受資助的社企旨在提升弱勢社羣就業技能,融入社會。截自 2019 年,該計劃已資助 220 間社企,僱用超過 5,000 名弱勢社羣。
創業展才能:「 創業展才能」 透過資助協助NGO成立社企,專門為殘疾人士創造更多就業機會,改善殘疾人士就業情況。
社區投資共享基金:「社區投資共享基金」是一項種子基金,支援社區團體與商界等機構之間的合作,發展社區性計劃,讓個人、家庭及組織互相支援,社區能力得以提升。